
政務全搜索
高級搜索
包裝層數的計算過程中,茶葉商品以下情形計為一層包裝:具有網格狀或孔狀等形狀,使內裝物不散出的包裝;敞口包裝與其他未完全閉合包裝件共同使包裝物不致散出的計入一層包裝,比如抽屜式包裝和天地蓋式包裝等;不同厚度的薄膜與其他未完全閉合包裝件組合使包裝物不致散出的計入一層包裝;除了緊貼最外層銷售包裝且厚度低于0.03mm的薄膜之外的其他層薄膜包裝,使內裝物不致散出,無論厚度多少均計入一層。
茶葉商品以下情形不計為一層包裝:敞口的手提袋;固定內裝物或包裝物的半托;袋泡茶的內膜袋;緊貼緊壓茶的紙、塑料或鋁箔;生產工序中使用的與茶葉直接接觸的包裝濾紙、綿紙、安溪鐵觀音(地理標志產品)包裝中未密封的內膜袋。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